“十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经济是中心、工业是重点”的发展理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把提升工业化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推动全市工业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自2001年起连续5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到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由65.3亿元增加到208.5亿元,增加值由19.99亿元增加到65.2亿元,形成了6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集团,全市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62%。实践证明,工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的主要增长力量,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城市扩张的重要支撑、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产业。
“十一五”时期,是阜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要顺利实现市三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更加突出工业的核心地位,把实施工业突破作为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为强力推进工业大跨越、大突破,切实增强工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全面实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加工制造业中心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工业强市意识,采取超常规政策措施,举全市之力实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立足现实基础,充分发挥优势,调整工业结构,构筑产业支撑,壮大“六个支柱”,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增长方式,提升综合实力,通过四年的不懈努力,力求工业在总量、结构、质量、效益上实现突破,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2、目标任务
――工业总量大幅提升。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到2010年达到230亿元,工业化率3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550亿元,年均增长27.5%,增加值160亿元,年均增长25%。
――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到2010年,全市煤电、化工、食品、再生铅深加工等4大产业产值均超100亿元。
――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10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4家,销售收入10亿至50亿元企业10家,1亿至10亿元企业30家。
――投资规模显著增加。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年增幅不低于30%,四年工业固定资产总投入(含更新改造投入)达28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到2010年,再有1家工业企业上市成功,有2至3家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准备期。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新增省级以上技术中心6家以上,新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不少于8项。
――园区工业初具规模。到2010年,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经济总量中,工业经济的比重不低于70%。
二、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
推进工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组织实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明确战略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工业招商、园区建设、体制机制、自主创新等六个方面实现突破。
1、做强做大优势产业,锻造工业突破主体。一是培育一批支柱产业。紧紧围绕“六大工业支柱”和“九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打造沿颍河煤电工业走廊和以昊源、临化、凯迪、鑫泰为依托的煤化工业走廊;打造界太工业走廊,重点形成生物制药、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走廊;打造“双百”产业集群,到“十一五”末煤电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均达到150亿元;打造机械电子、纺织服装、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产业层次。二是扶强一批骨干企业。实施大企业培育扶持计划,通过招商引资、外联重组、企业创新、二次创业等形式,力争四年期间在全市每个支柱产业中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我市工业的主导力量。鼓励现有骨干企业迅速做大做强,抓好一批成长型企业,支持其创业创新、提档升级,形成“专、精、特、新”的行业“巨人”。三是壮大一批中小企业集群。实施全民创业战略,发展数量众多的优势中小企业,加快培育工业滤材生产企业集群、再生铅冶炼生产企业集群、再生塑料生产企业集群、新型建材生产企业集群、装饰板材及家具生产企业集群、食用菌生产企业集群、面粉深加工生产企业集群、脱水蔬菜生产企业集群等中小企业集群,力争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工业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导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总量、增效益。
2、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构建工业突破支撑。切实增强抓项目促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有效地实施项目支撑战略。一是加大工业项目库建设力度。按照“动态管理、梯次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不断调整充实工业项目库,努力形成储备一批、论证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重点项目工作格局。二是扎实做好项目基础工作。积极抢抓中央支持中部崛起和全省实施东向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和投资重点领域,结合我市“6611”工程,在煤电、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规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三是加强项目政策引导。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不分资金来源,全部按照外商投资项目待遇落实优惠政策。四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制。完善“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切实搞好全程跟踪服务。所有重大项目都要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督查落实。
3、全力推动工业招商,打造工业突破引擎。大规模、高强度地吸引外资投入,是实现工业突破的关键。要紧紧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紧紧围绕我市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引导外资向工业倾斜,加大对工业招商项目的奖励和扶持,大幅度提高招商引资中工业项目的比重。充分发挥本市企业的比较优势,在新材料、机械装备、煤电、化工和汽配等产业领域积极与优势产业资本对接,力争融入全省乃至全国产业分工体系。加速与“长三角”的融合,充分利用东部民营资本充裕和国际金融中心的资金优势,以园区土地开发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工业发展资金匮乏、融资渠道不畅以及招商机制不活的难题。拓宽利用外资渠道,采取以企引企、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龙头企业招商等方法引进外资,引导和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提升工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4、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构筑工业突破平台。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引导项目向工业集聚,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结合我市工业布局,适度扩大园区规模。各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工业和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工业用地价格执行国家允许的最低价。引进的工业项目不符合本区产业集聚发展要求的,可按我市工业布局的要求推荐到其他园区落户。创新开发区、工业园区体制机制,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加强园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其管理、服务和发展功能。以阜阳经济开发区为龙头,以各类园区为支撑,整合打造配套能力齐全的产业集群。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园区的承载力。按照一园一业、错位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类园区向特色工业园区发展,力争到2010年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相互关联紧密、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成长性工业园区,全市各类园区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园区工业增加值150亿元。
5、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工业突破内在活力。工业企业是实施工业突破的主体,必须切实增强工业企业的内在竞争力和发展动力。一是加快改革改制增活力。以“双置换、一转换”为重点,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确保2008年完成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战略性退出,加快实施企业破产重组。积极推进各类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全面优化环境增活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效能,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对工业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营造有利于工业投资、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更加灵活和具体的政策措施,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和发展环境。建立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机制,对影响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的行为,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
6、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建立工业突破良性机制。要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动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坚持“引进吸纳”和“培育孵化”并重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联合,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促进科研成果向我市企业的转化。二是大力培育名牌产品。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名牌商标,对已获得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对名牌产品、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在信贷、技改、科技、财政贴息、利用国债资金和外资等方面给予扶持,优先纳入计划予以保证。
三、鼓励政策和激励措施
1、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县市区(包括阜阳经济开发区)先进奖。凡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幅超过25%,且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的,奖励前3名每个单位50万元,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奖15%。
2、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企业贡献奖。凡首次年销售收入超过一定规模、年增幅达到30%以上,全年实现达标排放、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且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超过1亿元的奖励5万元,超过5亿元的奖励10万元,超过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超过20亿元的奖励50万元,其中奖励企业法人代表30%。
3、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服务贡献奖。凡对工业企业新增信贷规模(含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增幅超过30%以上的市级金融机构,每年奖励20万元,其中奖励金融机构法人代表10万元。凡为工业企业改制发展、新产品开发、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市直单位,并经评比获得前5名的,奖励每个单位10万元。
4、设立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创新奖。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的研究中心,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的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境内外知名企业来阜建研发中心的,研发中心建成使用后,给予企业法人代表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名牌产品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新产品证书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工业企业,每项分别给予工业企业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中小工业企业发展。2007年完成纳入改制规划的国有企业改革任务50%以上,且职工安置到位、企业稳定、不发生群体性赴京到省上访的县市区补助100万元。2008年完成全部国有企业改革任务,且职工安置到位、企业稳定、不发生群体性赴京到省上访的县市区补助100万元。加大对中小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市政府每年为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增加500万元担保资金。自2007年起,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总额度中,涉及中小工业企业的担保额度不低于80%。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实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人大、市政协联系工业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实施工业突破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负责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汇总整理实施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顺利实现。
2、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以工业为重、以企业为重”的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工业发展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当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的参与者、服务者、推动者。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工业、支持工业突破”的社会氛围,宣传表彰促进工业发展、服务工业突破的先进典型。
3、构建人才支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各类人才参与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创造条件。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家队伍的教育与培养,为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创造宽松的环境,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熟悉工业经济、具有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领导人才,发挥其在工业突破行动中的牵引作用。大力推进人才集聚工程,引进一批工业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高端人才。鼓励科技人才投身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把知识优势转变为创业优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加大企业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支适应我市工业跨越式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
4 、严格组织考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工业增速、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及投资总量等关键指标,特别是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建立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国企改革调度例会制度,逐月通报各地工业经济发展状况,按月公布各类指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进度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市委、市政府每年将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各类奖惩。同时,把对工业突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列入组织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的使用挂钩。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出台的相关文件以本决定为准。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