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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

作者 admin
2007-7-20 1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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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

l、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企业按实现利润的15%予以奖励(利润以20万元起步计算),并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引进的特殊人才,不受单位性质、编制和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并由引进人才的单位按人才的层次为其提供一套不小于100平方米住房或一次性补助不少于10万元的安家费。  

3、暂不迁入户口的引进人才,由县以上人事部门发给 “特聘工作证”,公安部门据此办理“暂住证”,免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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